1. 家匠為訂造傢俬及廚櫃提供兩年五金配件保養及廿年結構保養。
  2. 結構保養適用於產品之木製部份,包括:櫃身、櫃腳、底架及床架,其在製造過程中所引致的結構性問題導致無故變型。
  3. 五金配件保養適用於櫃門鉸、櫃桶路軌 (沒有緩衝)、氣撐 (8’’或以下)、櫃桶鎖、基礎螺絲、層板托及衣通。
  4. 非保養範圍的五金配件或產品如需更換或維修; 須另作報價
  5. 保養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 玻璃配件、門柄及把手、陳列品及於發票上指定的產品。
    2. 因不當使用、存放或意外造成的損壞,以及任何正常的損耗、割痕、刮痕、不當的屈折。
    3. 因受到任何外在因素的表面損毀,例如陽光下曝曬、濕氣、灰塵、塵蟎等引致的問題。
    4. 曾被非獲家匠授權之人員安裝、維修、拆卸、改裝或搬動的產品。
    5. 安裝非經由家匠購買的星盆、水龍頭、煮食爐或電器等所引致的問題。
    6. 被用作商業用途的產品。
  6. 保養期由該產品的首次送貨日期起計算。
  7. 家匠會因應顧客所提出有關該產品出現的問題安排上門檢查。在首次送貨日期起計首兩年,家匠提供免費上門檢查服務,兩年後的首日起計將收取港幣五百元正檢查費(每次計)。如經檢查後發現產品問題在保養範圍內,檢查費將全數退還。
  8. 已修理或更換的產品所享的保養期為該產品的首次送貨日期起計算之剩餘日期。
  9. 被更換的損壞產品將由家匠收回。